第一,切勿抱有贪图便宜心理。
低价旅游团通过降低吃住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强迫消费盈利,旅游者一旦选择低价旅游团,势必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不仅侵害了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不法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勿存侥幸心理。
第二,留意旅游经营者的资质。
旅游产品是特殊的商品,经营旅游业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三,参团旅游签订旅游合同。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
第四,购物要求商家开具发票。
旅游者应警惕以“冒充富豪”“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祈福避祸”为噱头的购物陷阱。
如购物,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妥善保存。
第五,投诉可拨打“12301”热线。
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已于9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
旅游者可拨打12301投诉,并可通过12301查询投诉处理情况。
对未开通的省份,旅游者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