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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3/13 17: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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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保监局提醒 网上买保险防“高收益”陷阱3月12日,针对目前互联网上出现大量高收益保险产品,以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热衷于在互联网上购买保险产品的情况,辽宁保监局提醒消费者不要片面追求产品的“高收益”,而忽略产品风险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并具体给出了三点消费提示。 省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购买保险产品时,消费者首先应仔细甄别网站真伪,警惕网络陷阱,如不能准确判断,可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咨询。二是谨慎确认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及产品犹豫期、费用扣除及其他重要事项。对于熟悉保险产品、有特定选购目标的客户,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不能仅凭过往经验或他人介绍;对于无特定选购目标的客户,可以通过专业购物网站搜索准备购买的产品种类,根据筛选结果比对,选择需要的保险产品。三要留好相关信息。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可要求保险公司出具纸质保单。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应妥善保存好相关保单及缴费凭证。消费者如果在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中,自身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拨打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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